聊城大学美术学院“民间美术资源保护与研发重点实验室” 使用安全协议书(学生试行)

民间美术资源保护与研发重点实验室为美术学院教学、科研重要场所,内有重要的教学模型、陈列作品、实践操作设备、工具和材料。为确保使用人使用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障实验室各项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正常运转,绝对避免实验室使用期间各种安全隐患的产生,特要求实验室使用人(学生)签订并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主管负责人:

 

使用学生:         学号:            类别:         电话:

 

使用时间:每学年的学期内,含专业实践课程时间、常驻实践学生固定上课时间,其余时间禁止使用。

使用人员:专业实践课程内所有选课学生、常驻实践学生,其他人员没有相关责任人的许可严禁使用。

  • 严禁将电动车推入实验室内,严禁在实验室内给电瓶充电。
  • 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任何危险物品,如热得快、酒精、电炉、蚊香等。
  • 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
  • 严禁在实验室内打闹。
  • 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使用插排。
  • 没有任课教师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实验室。
  • 在规定电源处给手机充电,充电完成后务必关闭电源、拔掉插头。
  • 熟悉实验室通道,在实验室内走动严格按照既定通道行走。
  • 在规定的实践区域实践操作,不得跨区域操作。
  • 严禁擅自拿取、使用实验室泥巴、釉料等各种耗材。
  • 没有任课教师同意不得移动操作台和电器设备的位置。
  • 使用任何设备、工具需经过任课教师同意,操作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完成操作使用后将电器设备和工具开关归位,关闭、拔掉电源并彻底清洁完毕后归于原处、做好记录,并告知任课教师进行验收。
  • 借用的电动设备、工具不得带出实验室,使用期间如有损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 各种喷涂、打磨、抛光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在室外进行。
  • 保护好实验室内的教具模型和陈列作品,要做到轻拿轻放,没有任课教师或主管负责人的同意不得将教具模型和陈列作品带出实验室外。
  • 离开实验室前,检查照明、空调及各项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确认防盗门锁好后方可离开。

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主管教师有权对其批评教育,严重者将被取消实验室使用权利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使用学生(签名):

 

主管负责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