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综合考察学业成绩、综合测评、违纪处分等方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议,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如下:
|
姓名 |
学号 |
1 |
姜孟玮 |
20******** |
2 |
王天宇 |
20******** |
3 |
王雨涵 |
20******** |
4 |
张文学 |
20******** |
公示期限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
期间有任何问题,请本人实名持纸质版情况说明向学院反映:
8238130(孙妍红,办公室214) ;8238017(孔德滕,团委114)
聊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