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公示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综合考察学业成绩、综合测评、违纪处分等方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议,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如下:

  

 姓名

  学号

1

姜孟玮

20********

2

王天宇

20********

3

王雨涵

20********

4

张文学

20********

 

公示期限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

期间有任何问题,请本人实名持纸质版情况说明向学院反映:

8238130(孙妍红,办公室214) ;8238017(孔德滕,团委114)

  

  聊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