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成立工作机构
根据学校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聊大校发【2021】72号),我院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2024年9月23日成立了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并成立了以班级为单位,以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会议通知
2024年9月23日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我院资助工作的相关领导和老师为更好的做好资助工作召开了相关会议。会议着重强调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工作。
(二)下发通知
9月23日,我院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将2024年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班主任,并转发至班级群,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够知晓相关内容。
(三)提交申请
9月23日,我院2021、2022、2023、2024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了认定申请,并如实填写学校下发的《聊城大学学生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表》,提供了相关材料,证明上报家庭情况属实。
(四)材料审核
我院对各级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成立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并将评议小组名单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和在校内外接受资助情况,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确定新生和老生申请认定的困难等级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对其进行审核,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三、公示情况
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保障相关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进行了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
四、认定结果
9月23日,我院成立了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10月8日,我院对老生初次认定、老生再次认定、新生初次认定工作进行了审核认定工作。
10月9日,我院根据材料审核,民主评议等评定方式,确定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聊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指标体系》,按照实际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了评定,进行量化,确定了认定分数。根据认定分数将全部申请学生划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两个档次。其中特殊困难人数为55人,困难人数为100人。
与此同时,我院老生再次认定人数为116人,老生初次认定人数为18人,新生初次认定人数为21人。我院如实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
附件1:美术与设计学院2024-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docs/20241108201726898279.docx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