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Undergraduate Program for Specialty calligraphy

(专业代码:130405T)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国家及区域改革发展与新时代书法专业人才需求,立足山东、侧重鲁西、辐射中原,培养有理想有信念,有正确的人生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意识;能够适应新时代文化语境,系统掌握书法学科的基础知识、技能和理论;具有较强审美鉴赏能力、书法创作能力、书法应用能力;能够从事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书法文化传承、书法资源保护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预期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左右能够达到如下 4 个目标:

  目标 1:政治思想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热爱书法事业,深刻理解书法文化内涵,具有坚定的文化信念和艺术情怀,树立文化自信。

  目标 2:能综合运用书法学科知识和实践技能实现有效的书法活动;拥有良好的文化艺术理论素养,具有丰厚的中国传统文化滋养和卓越的前沿创新能力。

  目标 3:具有问题意识、批判性思维和沟通能力,紧跟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形成反思能力和科研能力,实现专业发展。

  目标 4:能够整合书法知识和美育理念,富有创意地组织、策划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从事书法美育、书法资源保护与研发、书法传播与交流等方面工作,促进社区艺术活动开展,在服务社区乡村文化建设方面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二)毕业要求

  1. 职业道德(A)

  A1. 职业规范

  A1-1: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政策方针,深刻领会并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和基本理论,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A1-2:树立正确的“三观”,技进于道,道器合一,书如其人,人品即书品;有良好职业道德、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对待工作的高度责任心。

  A2. 职业情怀

  A2-1:热爱书法专业相关工作,认同书法艺术创作、传承与传播的社会价值和文化意义。

  A2-2: 具有良好审美意识,有发现美、鉴赏美的能力;具有较深厚的人文底蕴和求真的艺术精神,尊重书法专业发展规律。

  2. 学会应用(B)B1. 知识融合

  B1-1:系统掌握书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领会书法学的学科内涵、知识理论、思维模式及技能方法;能结合书法史知识和艺术学知识,分析和探讨生活中常见的艺术问题,拥有良好、健康的审美修

  养。

  B1-2:理解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与文学、历史、哲学及艺术学其他领域的关系,具有开阔的学科视野。

  B2. 技术融合

  B2-1:掌握各种书体的临习与创作要领,并能准确表述;知识理论与实践探索融会贯通,能够综合应用于书法作品创作中;能独立分析和解决书法专业领域较简单的实际问题。

  B2-2:能单独完成专业创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具有一定的书法创作能力和实践技能;掌握以书法艺术实践为中心,表达创作意图的其他综合能力。

  B3. 实践融合

  B3-1:掌握书法实践活动的方法,能开展书法艺术研究和开发工作,具备一定的实践思维和探索创新能力。

  B3-2:能够应用书法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并通过文献研究以识别、表达和分析问题,能进行书法学研究并掌握相关研究报告、论文撰写的基本规范。

  3. 学会发展(C)

  C1. 自主学习

  C1-1:能够自主学习书法及相关领域新知识,了解前沿动态发展情况;了解文化艺术的时代特征与时代要求,并据此不断总结、学习,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

  C1-2:准确定位,深入学习传统文化艺术相关领域知识,并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根据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调控发展方向,确定个人学术研究方向与艺术创作方向。

  C2.交流合作

  C2-1:广泛开展文化艺术领域交流,坚持先进的文化艺术前进方向,秉承有容乃大、百花齐放的艺术创作与艺术交流理念。

  C2-2:吸收并借鉴同行业发展经验,积极参与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国内外艺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专业展赛,有良好艺术视野。

  4. 服务创新(D)

  D1. 服务社会

  D1-1:运用个人所掌握知识与技能开展地域性服务项目,应社会需求开展文化艺术服务活动。

  D1-2:传播正能量,弘扬传统文化精神,坚持新时代艺术发展观,以高质量、高效率的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丰富人民文化生活。

  D2. 创新发展

  D2-1: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拓展传统,在传统基础上积极创新,开展符合时代文化艺术发展需求的专业创新活动。

  D2-2: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积极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应对现实社会和未来发展对书法文化的新需求。

  表 1 学生毕业要求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注:H:高支撑度,M:中支撑度,L:低支撑度。

  二、修业年限、计划总学时、学分及授予学位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计划总学时为 2496 学时+33 周,总学分为162 学分。允许学生在 3~8 内修完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书法学、艺术学

  主要课程:篆书临摹与创作、隶书临摹与创作、楷书技法、楷书创作、行书临摹与创作、草书临摹与创作、书法创作、篆刻技法、篆刻创作、中国书法史、古代书论、艺术概论、碑帖学及鉴定收藏、艺术美学、古文字学、中国篆刻史、书法美学、文化遗产保护学、中国美术简史、外国美术简史等。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本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书法主题展览、文物考察、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创作、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

  五、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见表 2)

  表 2 课程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表

  

  

  

  

  

  

  

  

  

  

  注: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推行全过程学业评价,科学合理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权重不超过 50%。

  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与毕业要求对应矩阵(见表 3)

  表 3 主要课程(教学活动)与毕业要求对应矩阵

  

  

  

  

  

  七、专业课程设置(见表 4)

  表 4 专业课程设置

  

  

  八、各类课程的学时、学分统计(见表 5)

  表 5 各类课程的学时、学分统计

  

  九、其他说明

  1.本专业学生须修满通识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40 学分和选修课程 6 学分,总计 46 学分。

  2.本专业学生须修满专业教育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总计 61 学分。

  3.本专业学生须在专业教育选修课程中从专业提高方向、专业应用方向两个方向的课程组中任选一个课程组修读,需修满 17 学分;在专业任选课程中必修满 4 学分,总计 21 学分。

  4.实践教学为本专业学生必修课程,需修满实践教学必修内容,总计 35 学分。

  5.本专业学生在实践教学选修课中,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省级学科竞赛和省级以上书法展赛,并在其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可置换同等学分的其他选修课程。

  表 6 建议修读学分学期分配表

  (审核 史秀娜)